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长兴律师 2025-04-11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中有两种可申请保全的情形。情况紧急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能,威胁到另一方合法权益,另一方无论是在离婚诉讼前还是诉讼过程中,都能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像一方企图私自售卖名下房产就属于此类。
(2)当出现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时,如一方可能把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境外,使判决生效后执行困难,另一方也可申请保全。申请保全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提醒: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及时提供担保,不同案情的保全方式和要求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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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情况紧急状况下,一旦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迹象,像要私自出售名下房产,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交易协商记录等,迅速向法院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

(二)当存在判决难以执行或会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如一方可能把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境外,需准备好能证明对方有此行为可能性的证据,向法院申请保全,同时按要求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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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两种情形可申请保全:
情形一:情况紧急。当一方可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权益,如私自卖房,另一方在诉讼前后都能申请财产保全。
情形二:判决难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像一方可能把共同存款转至境外,导致判决生效后执行难,另一方可申请。申请要提供担保,法院依情况决定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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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案件中,情况紧急(如一方可能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或判决难以执行(如一方可能转移存款到境外)时,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需提供担保,法院依情况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离婚案件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存在特定情形可申请财产保全。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使另一方权益面临受损风险,或者存在判决难以执行等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在诉前或诉中向法院提出申请。不过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之后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手段。像一方打算私自出售名下房产,或者可能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境外等情况,都符合申请条件。如果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类似财产保全方面的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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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有两种情形可申请保全。一是情况紧急时,若一方可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另一方在离婚诉讼前或过程中可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像一方私自出售名下房产这种情况。二是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时,如一方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境外,导致判决生效后执行困难,另一方也能申请保全。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当发现对方有可能损害自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应及时收集证据,以便顺利申请保全。其次,申请保全要按要求提供担保,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最后,法院应严格审查保全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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